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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富士智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73074 证券简称:富士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新青六路 3 号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 栋会议室。

3. 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少洲先生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2,577,3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9,86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02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2,708,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38%。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408,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9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6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2,708,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3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00

2.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5,302,700 股(含本数,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5,295,405 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598,105 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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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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