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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7 19:01:01 股吧网页版
富士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7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3074 证券简称:富士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遵循审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审查与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成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关于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的规定。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序号 姓名 审计委员会职务 在公司担任职务

1 叶建木 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

2 周兵 委员 独立董事

3 鲁少洲 委员 董事长

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叶建木先生担任,全体委员均符合监管机构关于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的规定。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严格恪守履职准则,均具备能够胜任相应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与履职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告编号:2026-015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并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数、表决流程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承接原监事会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根据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相关事项,其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

审计委员会已全面承接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进一步完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现代化治理架构,有效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运行。

(二)审阅财务报告,保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对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等财务信息文件进行逐一审阅核查,重点审核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的执业质量、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持续审查和评估,确认其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开展工作。此外,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而由审计机构出具的各类专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控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督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并审阅由内审部按季度提交的工作报告,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修订与执行落地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中兴华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5

重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各关键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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