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公告编号:2026-022
证券代码:873074 证券简称:富士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的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事前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持续性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2
我们已事前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其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与监管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专业审计服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良伦、叶建木、周兵
202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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