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73077 证券简称:瑞档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瑞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
州瑞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瑞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
苏州瑞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成员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八、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九、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中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第八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发展规划、重大投资方案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交易等,董事会授予总经理行使的权限范围: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不足 30%的;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不足 30%,且不超过 200 万元的。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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