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4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页次
一、专项说明 1-3
委托单位 :河北五花头 生态农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 :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 址:http://www.Reanda.com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001542022871000549
关于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
报告名称: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
项说明
报告文号: 利安达专字[2022]第 2089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14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12 日
王小宝(140100010047),
签字人员:
崔雪岚(120100114727)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关于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专字[2022]第 2089 号
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花
头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带有
持续经营能力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2]第 2185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保留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五花头公司财务报表中预付账款金额为 1,018.50
万元。其中顺平县万泉畜禽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预付账款余额为 827.90 万元、顺平县福卫肉猪农民专业合作社预付账款余额为 184.77 万元,五花头公司管理层将其列报为预付购猪款,两家单位预付款合计数超过五花头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710.18 万元的 42.59%。我们执行了询问、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五花头公司与上述两家单位交易的真实目的和款项性质及五花头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二、2 所述,受近年来生猪疫情影响,五花头公司连年亏损,资金紧张,不能按时偿还借款利息。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五花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与依据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无法判断五花头公司与顺平县万泉畜禽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顺平县福卫肉猪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述交易的真实目的和性质及五花头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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