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4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是
2 公司治理 其他(高管不符合任职要求) 是
3 其他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2021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花头”或“公司”)2021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 利安达审字[2022]第 2185 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和利安达专字[2022]第 2089 号《关于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北五花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花头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了“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五花
头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五花头公司财务报表中预付账款金额为
1,018.50 万元。其中顺平县万泉畜禽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预付账款余额为827.90 万元、顺平县福卫肉猪农民专业合作社预付账款余额为 184.77 万元,五花头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将其列报为预付购猪款,两家单位预付
款合计数超过五花头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710.18 万元的 42.59%。我们执
行了询问、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五花头公司与上述两家单位交易的真实目的和款项性质及五花头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五花头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二、2 所述,受近年来生猪疫情影响,五花头公司连年亏损,资金紧张,不能按时偿还借款利息。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五花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无形资产瑕疵
五花头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向李有才购买其林权,购买金额为 1700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五花头公司仍未完成林权权利人变更,变更完成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度而确定,不确定未来五花头公司能否完成林权变更。
三、实际控制人负有大额债务到期未偿还的风险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毛智军未按期偿还其个人民间借贷
款项,债权人张路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民事调解书》((2020)冀 0606 民初 3005 号),“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原、被告双方认可被告毛智军需偿还原告张路军的借款本金 1,124.00 万元,利息 269.00 万元,共计 1,393.00 万元,按如下期限偿还:被告毛智军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给付原告张路军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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