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02
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阮金刚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9-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提名公司核心员工》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经公司管理层推荐,董事会拟提名认定王旭佩、梁星星、郑晨威、陈利萍、陈利君、王祥和为公司核心员工,共计 6人,上述核心员工认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监事会会议发表认定意见,并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议案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原为:“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拟修改为:“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公司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没有优先认购权。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另鉴于本次发行股票将涉及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变更等事项,公司将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相应条款做出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议
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2、授权董事会负责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3、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实施结果,相应变更公司章程及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5、起草、修改、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必要的文件;
6、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7、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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