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二零一九年十月
释义
在本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 指 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家得宝、发行人
股东大会 指 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关联关系 指 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
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
系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层 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统称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的统称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
《股票发行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细则(试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细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发行方案》 指 《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股票发行方案》
《股份认购合同》 指 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定向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合法合规性意见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释义 ...... 2
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4
二、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5
三、关于本次发行是否构成连续发行的意见...... 5
四、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6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及前一次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的意见;...... 7六、关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核查意见...... 8
七、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规范性的意见...... 9
八、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10
九、关于本次股票发行过程及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16十、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合法有
效的意见 ...... 19
十一、主办券商关于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发行的特殊说明...... 21十二、关于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 21
十三、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限售安排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22十四、对主办券商是否聘请第三方机构及挂牌公司是否聘请除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的第三方的情形...... 23
十五、结论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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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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