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7
证券代码:873080 证券简称:家得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
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2,286,280.00 元。 34,686,470.00 元。
原无此条款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相关规定,在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时成立党
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
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
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
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
员和群众的意见。
公司党组织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
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
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
作;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
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
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
管理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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