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3081 证券简称:心为心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心为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心为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浙江心为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心为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作为监事会的召集人。监事会会议的组成人
员为公司全体监事。
第四条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以实事求是、诚信勤勉、依法办事的原则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应与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及时沟通情况,就改进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提出书面建议。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
表监事一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设联系人一名。监事会联系人由监事会主席提名,经监事会决议通过;负责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条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但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因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时,辞职报告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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