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73082 证券简称:民慧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民慧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江苏民慧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罡杨镇站前路 16 号的厂房及土地出售给民慧(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土地面积:10744.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096.45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泰州市不动产权第 0044115 号,本次出售厂房及土地的不含税价格拟为12,580,00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的相关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37,511,824.00 元,资产净额 63,556,366.81 元;本次拟出售的资产账面原值为 22,267,860.19 元,扣除累计折旧摊销后,资产账面价值净额为 12,393,845.2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9.01 %和 19.50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江苏民慧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议案表决情
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张志民先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
事长及民慧(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金熙柏先生任公司董事及民慧(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故回避张志民先生及金熙柏先生。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办理过户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民慧(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信然路 88-80 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信然路 88-80 号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
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
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园区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法律咨询(不
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物业管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志民
控股股东:张志民
实际控制人:张志民
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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