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3
公告编号:2021-044
证券代码:873085 证券简称:春晖园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武汉春晖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应收账款质押基本情况
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127XY2019013556 的授信协议,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向公司提
供人民币 1200 万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2019 年 6 月 14 日-2022 年 6 月 13 日。
该协议项下债务除公司关联方提供保证担保、房产抵押担保外,公司还以应收账
款为质押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公司向
招商银行借款暨关联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1)。
由于当时质押的应收账款随着客户的陆续回款导致质押标的减少,因此公司应银行要求补充质押一批应收账款,担保范围为上述授信协议约定的债权最高
限额 1200 万元。双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签订质押合同。
二、 审议情况
本次补充质押应收账款事项已经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名称为《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向招商银行质押应收账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应收账款质押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上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质押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475 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8.69%。
公告编号:2021-044
四、 备查文件
《武汉春晖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武汉春晖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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