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7
证券代码:873085 证券简称:春晖园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武汉春晖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坐落于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以东、后湖北路以南中南拂晓城 108 三期一套房产以 1,280,000 元转让给自然人王海荣。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
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73,893,018.35 元,期
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84,084,893.59 元。本次出售资产非股权类资产,2023 年 9 月
24 日其账面值为 1,303,915.62 元,不涉及负债,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75%,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55%。
本次出售房产系最近 12 个月内首次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出售。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转让房产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王海荣
住所:湖北省大冶市刘仁八镇秦垴村王必忠湾 26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不动产权证书》鄂(2023)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 0042210号的房屋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以东、后湖北路以南中南拂晓城 108 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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