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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7 17:21:29 股吧网页版
春晖园林: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873085 证券简称:春晖园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武汉春晖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春晖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春晖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武汉春晖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范围及投资方式

第二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 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自身或与境内、境外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进行合资或合作经营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释义确定。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决策受本制度规制。
第五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三章 投资的决策及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第八条所列事项除外),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一)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的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3、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交易;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1、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
2、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指达到本条第(一)款标准的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三) 公司投资事项满足下列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1、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10%】;
2、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或不超过【1,0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除本章提到的投资决策程序外,其他投资决策程序具体事项,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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