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6
证券代码:873086 证券简称:恒嘉高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邵长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8,32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公司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公司对自身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832.5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计划于 2020 年度拟向认购投资者发行优先股,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对象:山东黄河三角洲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3、优先股的种类及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的种类为固定股息率、可累计、非参与、设回售及赎回条款、不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优先股。本次拟发行的优先股总数为不超过 10 万股(含 1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不超过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4、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本次优先股不设限售期。
5、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建设高纯氧化铝超高温材料仓储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6、票面股息率和股息支付方式: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为年 4.35%,为固定股息率。
本次发行以现金方式支付优先股股息。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用每年支付一次股息的方式,首个计息起始日为优先股发行对象认购款到账日。除最后一期计息期间外,每年的 5 月 31 日(如逢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转让日)为股息支付日,支付上一计息年度(期间)的优先股股息。计息周期不足 12 个月的,股息计算公式为: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当年约定支付票面股息率*计息周期内实际自然日天数/365。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计息年度(期间)及付息安排如下:
(1)首个计息期间为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至当年末,该计息期间公司的股息支付日为该计息期间次年的 5 月 31 日;
(2)首个计息期间后的完整计息年度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该年的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息支付日为每个完整计息年度次年的 5 月 31 日;
(3)最后一期计息期间为 1 月 1 日起至本次发行优先股全部回售或赎回之
日止。公司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股份赎回价款时一并支付最后一个完整计息年度的股息,并且支付最后一期计息期间的股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股息及其孳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公告编号:2020-07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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