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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08 16:27:01 股吧网页版
恒嘉高纯:关于定向发行优先股完成股份初始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8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73086 证券简称:恒嘉高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发行优先股完成股份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针对本次发行优先股《股份登
记确认书》,《股份登记确认书》表明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完成公司本次发
行的优先股(证券简称:恒嘉优 1,证券代码:820042)的股份初始登记。

根据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公告编号:2020-062)的约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用每年支付一次股息的方式,首个计息起始日为优先股发行对象认购款到账日。除最后一期计息期间外,每年的5月31日(如逢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优先股股息支付日,发行人支付上一计息年度(期间)的优先股股息。计息周期不足12个月的,股息计算公式为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票面总金额*当年约定支付票面股息率*计息周期内实际自然日天数/365。

本次发行优先股发行对象认购款到账日为2020年12月30日,因此2020年12月30日为恒嘉优1的首个计息起始日,首个计息期间为该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该计息期间公司的股息支付日为该计息期间次年的5月31日。此后的计息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该年度的12月31日。最后一期计息期间为1月1日起至本次发行优先股全部回售或赎回之日止。公司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股份赎回价款时一并支付最后一期计息期间的股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股息及其孳息。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

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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