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9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73087 证券简称:友诚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35)。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7.00 元/股调整为 6.8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
公告编号:2024-035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6.80 元/股调整为 6.5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分红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即以公司股本 84,544,6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4.00 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需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6.55 元/股调整为 6.15 元/股。
注:根据调整规则,本次行权价格为 P=P0-V=6.55-0.40=6.1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系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和调整规则进行的相应调整,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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