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73087 证券简称:友诚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更正概述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经公司审慎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
息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现决定对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信息进行更正。
二、 本次更正涉及内容
本次更正内容主要涉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以下内容:
1、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一、业务概要”之“(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二)经营情况分析”“(三)现金流状况”、“四、投资状况分析”之“(一)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七、公司面临重大风险分析”;
2、第三节 重大事件之“二、重大事件详情”之“(三)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六)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3、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三、财务报表附注”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公告编号:2024-045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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