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4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73092 证券简称:ST 安视睿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安视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2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安视睿信息技术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无
份有限公司
段黎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许群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08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因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91 号,下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董事长段黎明、董事会秘书许群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公司及段黎明、许群采取出示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财务部方面的事项,对公司财务未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本着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知情权,公司已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后续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证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持与中小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3-008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2 号
深圳安视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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