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5
证券代码:873097 证券简称:信溢创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信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中晔(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转让给杨锦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55 万元。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中晔(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人民币 68,359,176.26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3,806,386.52 元。拟出售的子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为人民币 26,425,220.53 元,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2,829,436.36 元。
本次交易标的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净资产分别占公司 2023 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 38.66%,期末净资产的 8.37%。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拟出售子公司中晔(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杨锦雄
住所: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新饶村委会新饶村东直二巷 13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中晔(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新弓村 5 号联汇大厦 4 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充电桩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交易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晔(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中晔(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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