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3098 证券简称:ST 风平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重庆风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重庆风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ST 风平”)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给予重庆风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37 号),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
纪律处分。因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
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 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
第六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 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给予重庆风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 ST 风平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均未按期披露,全国股转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及 2024 年 7 月 8 日对 ST 风平作出给予公司公开
谴责的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实施细则》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的,全国 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ST 风平二十四个月内已因不同事项收到第三次 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的公开谴责纪律处分,公司股票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
公告编号:2025-028
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 七条:“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一)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 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 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或者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公司未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5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 挂牌公司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 票挂牌。ST 风平二十四个月内已因不同事项收到第三次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的 公开谴责纪律处分,公司股票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 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 内仍未披露的,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股票挂牌的决
定。公司未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5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
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转公 司决定为准。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相关年报 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等相 关规定以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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