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关于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口腔”、“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因工作变动原因,严浩、卢安民不再担任辅导人员。为确保辅导工作顺利开展,国海证券新增了张静为辅导人员。本次辅导人员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由周琢、张静、朱原锋、汪毅之共 4 人组成,周琢、张静为保荐代表人,周琢为辅导小组组长。辅导小组全体成员均为国海证券正式员工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投资银行业务经
验,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海证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于 2024 年 1 月
5 日获得受理。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国海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及治理情况;
2、协同律师、会计师对于辅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3、根据发行上市要求,就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内容对公司提出改进意见。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蓝天口腔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工作小组重点核查公司的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情况等事项,发现公司有待改进的事项,确定进一步辅导的工作目标,提出相关事项的整改意见,并督促公司改进。
2、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从公司治理、公司经营、财务规范等角度持续关注报告期内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尚需改进的环节,督促公司改进并辅导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
运作水平。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与不定期召开专题讨论会,对公司的尚需改进事项与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与研讨,共同提出整改建议与解决方案,辅导公司满足证监会与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海证券辅导小组协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蓝天口腔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持续梳理及完善,根据辅导对象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对相关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通过前期的辅导工作,接受辅导人员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已有所提升。但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接受辅导人员仍需进一步学习并加强熟悉程度。
本辅导期内,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了对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2025 年修订)》等业务规则及法规的修订版本,主要落实新《公司法》新增要求和修改相关法规表述,包括明确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职权承接安排,删除相关“监事”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等。辅导工作小组已向接受辅导人员发放相关资料,并为其解答。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接受辅导人员仍在学习中。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内控制度及治理水平存在改善空间
辅导对象为挂牌公司,已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保证公司业务持续正常经营。由于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及治理水平有更高的要求,公司内控制度及治理水平虽在辅导机构帮助下有所提高,但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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