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3101 证券简称:蓝天口腔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 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 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文件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 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定向发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定向发行无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符合《公众公司办法》《定向 发行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对合同主体、认购数量、认购 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 排、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股份认购合同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5-034
四、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文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