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2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通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证书编号GR201532002371,有效期三年。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于2018年10月到期,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复审不合格或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可能恢复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会对公司的税负和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二)依赖政府补助的风险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4月,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919,772.10元、842,646.03元以及0.00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63%、70.49%、0.00%。公司对政府补助依赖较大,若以后期间未能获取政府补助,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公司治理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健全,规范治理意识相对较薄弱,存在股东会会议届次不规范,会议文件未能妥善保管等不规范的情况。公司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制定了完备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还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和相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尚短,公司及管理层对规范运作的意识有待提高,而公司对相关制度完全理解有一个过程,执行的效果有待考察。因此,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公司治理仍然会存在不规范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傅家绪,傅家绪持有公司50%股权。虽然公司已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有效,但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本公司实施控制和
重大影响,有能力按照其意愿选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修改《公司章程》、确定股利分配政策等行为,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业务、管理、人事安排等方面施加控制和影响,从而形成有利于实际控制人的决策,有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原材料依赖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凹凸土矿,在国内产区不多,品位高的矿产地主要位于盱眙、明光一带,现均收归国有,由政府统一控制。若政府进一步采取控制政策,可能会影响原材料供应及价格,限制公司发展。另外,凹凸土矿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若公司扩充业务范围,长远来看也将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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