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5
盱眙博图凹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经二零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5-14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 监事会...... 30
第一节 监事...... 30
第二节 监事会...... 31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36
第一节 通知...... 36
第二节 公告...... 3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0
第十三章 附则...... 41
盱眙博图凹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盱眙博图凹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傅家绪、庞晨曦共同发起设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盱眙博图凹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盱眙县工业开发区泗水路 13-2 号
邮政编码:2117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成为国内、国际新型环保型干燥剂、吸附剂产品的知名供应商,成为世界范围内一流凹土研发和生产企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凹凸棒粘土产品(不包括凹土制医药中间体产品,凹土制土壤修复生态材料研发及销售)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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