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8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73105 证券简称:迪飞达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迪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 准确、完整。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记录和决议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 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记录或者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 秘书和记录人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进行字时作出书面说明。董事既不按前款规 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有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 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出书面说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 明。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
录、决议的内容。 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
以非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的,董事会秘 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决议的内书应在最近一次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 容。
董事会会议或其他方便适当的时间内, 以非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的,董事会秘要求参加前次会议的董事补签前次董 书应在最近一次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
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或其他方便适当的时间内,
要求参加前次会议的董事补签前次董
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
公告编号:2020-003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原因
为适应新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迪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迪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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