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8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73105 证券简称:迪飞达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迪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 第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 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东名册。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 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召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 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 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 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
第十五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第十五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容。 容,并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0-004
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 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
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 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
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
召集人和会议期限; 召集人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 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 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
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股权登记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
确认,不得变更。 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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