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4
证券代码:873106 证券简称:京鸿泰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武汉京鸿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
汉京鸿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武汉京鸿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武汉京鸿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章程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信息披露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一章通知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诉讼、仲裁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京鸿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由武汉市京鸿泰电器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京鸿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西交路 10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可依法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勇于开拓,持续改进,客户满意。
第十三条 电器研发、生产与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软
硬件及智能网络设备的设计、安装与维护;家具、家居用品仪器仪表、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卫生浴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于公司获
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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