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73108 证券简称:康宁特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河南康宁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补充确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康宁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编号为BKFQ20E2022029A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编号为 BKFQ20E2022029A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豫(2017)新密市不动产权第 0001503号),抵押合同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上述担保和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公司全子资公司郑州康宁特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2 日签署的编号为 KFQ20E2022029 的《授信额度协议》(授信期限:
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止)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
项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康宁特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编号为 KFQ20E2022029 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单项协议(编号为 KFQ202201029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公告编号:2022-021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在发生时未履行相关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追加审议,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该事
项进行审议。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亦未告知主办券商,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及披露,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补充确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
公司虽制定了规范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公司治理的各类制度,但公司及相关人员未能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有效执行,公司治理不规范将会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对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和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特此公告。
河南康宁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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