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04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73109 证券简称:金兴管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安徽省金兴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总经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梁日梅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董事长及总经理
执行法院:桐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皖 0881 民初 3904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 月 6 日
案号:(2020)皖 0881 执 6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桐城市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全部未履行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020 年 1 月 21 日发布的信息:被告梁日梅于本判
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尹云才借款本金 35000 元,并给付自 2018 年 9 月 21
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其中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8 月 10 日以
50000 元为基数,2019 年 8 月 11 日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以 35000 元为基数,按月
息 1%计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公告编号:2020-002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050 元,减半收取 525 元,由被告梁日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董事长及总经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和日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协调处理。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协调,争取早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尽快消除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
安徽省金兴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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