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873110 证券简称:山安蓝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厘清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为“《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完
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按照一定权限条件和范围,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职权中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公司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授权须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凡属法定董事会不得授权的事项、涉及公司战略性及方向性事项、影响公司发展和正常运行等特别重大事项不得授权经理层。
(二)审慎把握原则。授权应当从严控制、慎重把握,既要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又要统筹考虑风险防控要求,确保授权严肃、稳妥、合理、可控。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也可以根据公司内外部因素变化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督原则。经理层行使有关职权要按照公司的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董事会要加强对授权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定期听取经理层对授权事项执行落实情况汇报,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有效评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对经理层行使授权情况进行监督。董事长负责统筹、协调授权管理工作。
董事会秘书负责授权管理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牵头拟订、修订授权制度和授权清单,定期收集、汇总经理层行使授权的情况,不定期组织董事对授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调研等。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上述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谨慎行使董事会授予经理层的决策权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授权行使情况,自觉接受董事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授权的范围及程序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权。董
事会授权事项负面清单主要包括: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贷款、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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