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4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3120 证券简称:神英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神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69 号)、《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70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应光辉 董监高 董事长
林耀宗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浙江神英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13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挂牌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应光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林耀宗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给予浙江神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应光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林耀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预计无法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进程,年报审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无法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但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仍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
公告编号:2023-013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69 号)、《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70 号)。
浙江神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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