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62
证券代码:873121 证券简称:九州风神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年度,我们作为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19年度,我们共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为7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和仔细研究,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二)股东大会
2019年度,我们列席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为4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8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董事刘阳拟参与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股票发行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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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8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9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确认<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与股票发行认购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股票发行认购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2019年9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东莞市永聿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机器设备等资产转让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2019年11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惠州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11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追认并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年12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东莞市永聿电子有限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我们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东莞市永聿电子有限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现场检查调查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听取有关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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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2019年度我们关注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五、其它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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