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19 20:56:47 股吧网页版
超逸国旅: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73123 证券简称:超逸国旅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青岛超逸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本次变更根据国家相关规章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5

公司于2019年0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0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拟在2019年5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公告编号:2019-005

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 “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 “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行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关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利润表:“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增加“研发费用”报表科目明细项目列报;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调整“其他收益”等科目的披露顺序,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

数据相应调整。因报表格式变化,对年初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资产负债表年初项目列示的影响

调整前报表项目 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