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3124 证券简称:聚仁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监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监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该薪酬方案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4
经审阅《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尹笃林、龙子午、叶剑飞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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