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73124 证券简称:聚仁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日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湖南聚仁化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原湖南聚仁化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
英文全称:Hunan Juren Hi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
公司住所:岳阳市云溪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
邮政编码:414000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股本为 36,000 万股。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本章程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及登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份的发行,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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