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103
证券代码:873124 证券简称:聚仁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产品
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公告编号:2025-103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公司控股子公
司进行委托理财需报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五条 委托理财资金的来源应是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
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第七条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1. 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国家金融政策、理财市场走势及理财产品情况等,
测算可用于资金理财的额度,提出年度资金理财规划
2.负责投资前论证,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风险性评估;
3.在公司经内部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依据每月初资金存量与月度资金和使用计划等,具体实施委托理财操作;
4.负责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及董事长报告;
5.在公司经内部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依据每月初资金存量与月度资金和使用计划等,具体实施委托理财操作;
6. 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资金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
确列报;
7.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
第九条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委托理财方案在具体运作时,按以下程
公告编号:2025-103
序进行:公司财务部提出投资申请,申请中应包括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具体运作委托理财的部门及责任人、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等内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核算管理
第十条 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完成后,应及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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