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1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73125 证券简称:山东博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东博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 月 15 日,山东博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山东博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指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0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量(股) (元/股) (元)
淄博张店区
国盈创业投
1 资合伙企业 3,021,148 6.62 19,999,999.76 现金
( 有 限 合
伙)
合计 - 3,021,148 - 19,999,999.76 -
公告编号:2022-011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4 日
缴款截止日 2022 年 3 月 7 日
(三)认购程序:
1.2022 年 3 月 4 日(含当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含当日)为缴款日,认购
对象须在指定的缴款时间内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详见本公告“三、缴款账户”)。
2.2022 年 3 月 7 日(含当日)之前,认购对象须将缴纳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扫
描件(或网上转账电子回单)发送至公司联系人处,同时电话通知确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五、联系方式”)。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并确认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后,一个交易日内以电话或者邮件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山东博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齐商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 8011 0570 1421 0253 62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一)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二)汇款人应与认购人为同一人,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
公告编号:2022-011
(三)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对象意向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四)在汇入款项时,汇款用途请填写“投资款”。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司提醒认购人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汇至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缴款账户。
(二)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缴款账户”信息填写。汇款人应与出资人为同一人,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对象意向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在汇入款项时,汇款用途应填写“投资款”。
(三)认购人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四)出现汇入资金与认购资金不一致的处理方式:认购人汇入的资金与其认购股份不一致的,以认购人汇入资金可认购股份与该认购人拟认购股份较低者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认购资金到账且完成本次股票定向发行验资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人。
(五)对于收到认购人的汇款底单,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认购人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缴款银行和认购人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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