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02 16:01:10 股吧网页版
成都数据: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02



证券代码:873127 证券简称:成都数据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成都市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号召,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开拓业务渠道,公司拟与成都数之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数之联”)、成都众联汇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众联汇达”)合资组建成都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蓉医药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名结果为准)。蓉医药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其中公司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金40%,数之联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金40%,众联汇达认缴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金2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616,109,124.74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291,163,004.06元。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总额为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65%,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1.38%,未达到上述标准,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亦未达到上述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成都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均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成都数之联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3栋五楼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3栋五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彦

实际控制人:傅彦和周涛共同控制

主营业务:大数据领域的行业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

注册资本:1,033.3334万人民币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成都众联汇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王家塘巷8号三层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王家塘巷8号三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国

实际控制人:钟国

主营业务:医疗、医药咨询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出资、无形资产、股权

出资等。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经营范围: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批发软件、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成都市大数据股 400万元 现金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