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3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
团”)成立于2013年7月5日,是根据2013年6月24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成国资规43号《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技术转移(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成都市信息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由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更名为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产投)、成都技术转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转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0,000.00万元。
经过增资及股权变更,截至到2018年5月31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成都产投 16,025.09 84.23
技转集团 3,000.00 15.77
合计 19,026.09 100.00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大数据服务;大数据技术开发;大数据基础设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出来和存储服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计算机设备及软硬件、通信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信息网络工程设计及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电子及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施工。(依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冉皓,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四路399号1栋8楼5、6号。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产投,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本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部门。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成都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通)一家子公司。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不会产生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本财务报告会计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3.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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