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7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3129 证券简称:华丰种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大丰华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
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曹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起生效。上述选
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吴俊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蔡锋先生为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蔡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董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赵锋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26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届董/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董/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需要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任命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需要任命总经理和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蔡锋先生 2008 年到 2011 年在大丰市种业有限公司担任出纳工作,2011 年到 2012
年在大丰市三先种业有限公司担任会计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有过三年以上的财务工作经历和经验。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江苏大丰华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大丰华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大丰华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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