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16 17:00:40 股吧网页版
斯达股份: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6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73130 证券简称:斯达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陕西斯达防爆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3 年 8 月 14 日;

原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陕西斯达防爆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股份”、“公司”)证券简称: 斯达股份,证券代码:873130。

斯达股份于 2018 年 9 月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
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经粤开证券推荐,公司股票于 2018 年12 月 2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粤开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均有效运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设置了专门的信息披露负责人,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

粤开证券在担任斯达股份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斯达股份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督导和协助斯达股份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3-015

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无重大风险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无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情形。信息披露负责人积极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与慎重考虑,经与粤开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与粤开证券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书》,并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由开源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与粤开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陕西斯达防
爆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
议书〉终止协议书》,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与开源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
《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8 月14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开源证券承接公司的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5

陕西斯达防爆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