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2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审议情况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经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收益,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占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6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达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
受托 预计年
产品类 产品金额 品 收益 投资 资金
方名 产品名称 化收益
型 (万元) 期 类型 方向 来源
称 率(%)
限
中 国 银 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450.00 0.64%- 16 保 银 自
银 行 理 财 ( 产 品 代 码 4.35% 天 本 行 有
股 份 产品 CSDVY202501962) 浮 结 资
有 限 动 构 金
公 司 收 性
肥 城 益 存
支行 型 款
中 国 银 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550.00 0.65%- 18 保 银 自
银 行 理 财 ( 产 品 代 码 4.36% 天 本 行 有
股 份 产品 CSDVY202501961) 浮 结 资
有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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