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73133 证券简称:高新公用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数、召集及召开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0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133 高新公用 2023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玉龙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将公司2023 年度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对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本议案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
露的《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济宁新高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新城自来水有限公司。。(八)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和《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第一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
49,970,000.00 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如下:支付蒸汽费
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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