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73133 证券简称:高新公用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50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6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周旋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兼财务负责
人
郭向阳 董监高 时任总经理
李天畅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高新公用控股股东济宁新高工业园区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及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临时资金需求向高新公用拆借资金,构
成对挂牌公司的资金占用,2022 年日最高占用余额为 4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4%;2023 年日最高占用余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8.80%。截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公
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后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周旋、时任总经理郭向阳对资金审批负有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天畅对未能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高新公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周旋、郭向阳、李天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30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并吸取教训,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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