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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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六月
目 录
释 义...... 3
第一节 引言 ...... 6
一、 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简介 ...... 6
二、 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工作过程 ...... 7
三、 声明...... 9
第二节 正文 ...... 11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1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2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3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16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6
六、 发起人和股东 ...... 18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20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21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1
十、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 23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4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25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26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26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27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 28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29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29
十九、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31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32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33
二十二、 结论意见 ...... 33
第三节 签署页 ...... 3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股份公司 指 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创正电气
有限公司/创正有 指 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限
浙江创度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注
销,系公司历史上的股东,由乐清县华丰防爆电器厂
创度公司 指 于 1999 年改制而来,曾用名温州市创正防爆电器有
限公司、浙江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创度防爆
电器有限公司
乐清华丰 指 乐清县华丰防爆电器厂
盈元合伙 指 嘉兴盈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光泰柯 指 深圳光泰柯电气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创正销售 指 浙江创正防爆电气销售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分公司 指 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
基准日 指 2023年 12 月 31日
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上市 指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所为本次发行上市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法律意
本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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