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市汉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栋
二〇二四年四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宁波市汉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鸣科技”)的主办券商,对汉鸣科技 2023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市汉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且该议案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9,9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90,000.00 元,缴存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账号为 61010122000886022。该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 020006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 1 月 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了股转函〔2023〕51 号《关于对宁波市汉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
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2 年 12 月 26 日
经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认购资金的缴存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账
户 名 称 为 宁 波 市 汉 鸣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账 号 为
61010122000886022。该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元) 余额(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 61010122000886022 10,990,000.00 0.00
限公司余姚支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审议用途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职工工资)。具体使用分类如下表: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方向 金额(元)
1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4,9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供应商货款 5,49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职工工资 600,000.00
合计 10,990,000.00
(2)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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