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873135 证券简称:汉鸣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转债代码:810003 转债简称:汉鸣定转
宁波市汉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汉鸣定转”赎回价格:100.3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3.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北京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
3、停止交易日:2024 年 6 月 20 日
4、停止转股日:2024 年 6 月 20 日
5、赎回日:2024 年 6 月 20 日
6、资金派发日:2024 年 6 月 28 日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本次赎回完成后,宁波市汉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鸣科技”或“公司”或“发行人”)定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汉鸣定转”)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摘牌。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汉鸣定转”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汉鸣定
转”,将按照 100.38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汉鸣定转”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汉鸣定转”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汉鸣定转”当期转股价格(4.00 元/股)的 130%(即 5.20 元/股),已触发《宁波市汉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定向发行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自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一直不低于“汉鸣定
转”当期转股价格(4.00 元/股)的 130%(即 5.20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充审议提前赎回“汉鸣定转”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市场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汉鸣定转”的赎回权利。现将“汉鸣定转”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定向发行情况
2023 年 1 月 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
于对宁波市汉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3〕51号),同意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10.99 万张可转债。
(二)可转债挂牌情况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6月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债券简称“汉鸣定转”,债券代码“81000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可转债定向发行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
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05 月 0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1 月
0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5 年 05 月 04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二、“汉鸣定转”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规定,“汉鸣定转”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若公司向当地证监局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辅导并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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