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5
证券代码:873139 证券简称:格林斯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 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安徽格林斯达制程排气 系统有限公司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表建筑物,土地位于在安徽省和县
经济开发区太阳河路 3 号,总用地面积约为 50 亩,预计转让价格为 1400 万
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1)。
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已经与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和县
和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容:“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 产达 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挂牌公司
出售土地使用 权、房产以及购买或出售生产设备,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 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系生产经营用地,本次购买土地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 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和县石跋河路与龙潭北路延伸段交叉口
注册地址:和县石跋河路与龙潭北路延伸段交叉口
实际控制人:李永俊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和县和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经
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地整治服务;物
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
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
工程施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法定代表人:汤小青
控股股东: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安徽省和县经济开发区太阳河路 3 号土地及地表建筑物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安徽省和县经济开发区太阳河路 3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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