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格林斯达
NEEQ: 873139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reenStar(Beijing)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戴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云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培霞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因客户和供应商要求对商业信息进行保密,因此未披露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3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15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0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5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5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格林斯达、公司、科技公司 指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公司亦庄分公司 指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亦庄分公司
科技公司安徽分公司 指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科技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工程公司 指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环保设备公司 指 安徽格林斯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制程排气公司 指 安徽格林斯达制程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链公司 指 格林斯达(安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戴恩平、沈娇
芸聚咨询 指 北京芸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指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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